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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医保新调整2023年 在职工医保费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等6个方面进行新调整,并将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广元市基本医保相关法规13章100条,把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服务等法规进行归并,形成广元医保法规体系。
在职工医保费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方面进行新调整。法定“‘统账结合’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单建统筹’缴费费率增加0.5个百分点,个人不再缴费”,即:将统账结合缴费费率调整为8.5%,单建统筹缴费费率调整为5%。取消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市内连续15年法定,办理医保退休时,只要达到“市内最低缴费年限15年”法定即可享受退休待遇。
立足新情况,对变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门诊统筹、职工大病保险等法制作调整。相比原制,严格执行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和门诊报销比例,把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并根据广元市基金承受能力,制定年度限额,在职人员不超过1500元、退休人员不超过2000元,“单建统筹”人员限额标准减半;将职工大病保险制统一到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制框架下,有效降低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按年度累计费用设门槛费(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超过上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10%的费用,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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