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妊娠反应称为早孕反应,一般发生在妊娠早期,即妊娠12周以内。如果大部分女性月经周期规律,绝经后六周左右大多会出现一些临床症状,如畏寒、头晕、乏力、嗜睡、食欲不振、厌油、晨起恶心呕吐等,称为早孕反应,部分女性还会出现情绪变化。随着怀孕周数的增加,大约在8-10周症状更加严重,怀孕12周后症状会缓解自行消失。
2、早孕反应往往是由于体内激素水平的变化引起的。因为胎盘分泌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水平升高,一般在六周左右开始升高,所以绝经后六周左右开始出现早孕反应,HCG水平在妊娠8-10周左右达到高峰。所以早孕反应在8-10周比较严重,怀孕12周后,随着激素水平的逐渐下降,早孕反应会逐渐缓解,直至消失。妊娠早期有时会出现尿频、乳房胀痛等一些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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