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靠背的付款是指背靠背合同中出现的付款,背靠背合同通常出现中介关系当中,中介人与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各签订一份合同,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是不能见面的,中介人同时受这两份合同的约束,三方之间的付款就是背靠背付款。
2、例如: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一方面向船公司订舱,与船公司签定运输合同,接受船公司签发的提单,双方法律关系受合同(主要体现在提单)约束。
(相关资料图)
3、同时,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接受他人订舱,并签发自己的提单。
4、扩展资料:受益人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的授权银行(转让行),向第二受益人开出新证,新证由原开证行承担付款责任。
5、原证条款不变,但其中信用证金额、商品单价可以减少,有效期和装运期可以提前,投保比例可以增加,申请人可以由原受益人变更。
6、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即第二受益人不能再转让给新的受益人。
7、 在使用过程中,当第二受益人向转让行交单后,第一受益人有权以自己的发票和汇票替换第二证受益人的发票和汇票,以取得原证和新证之间的差额。
8、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是指受益人以原证为抵押,要求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立一张内容相似的信用证。
9、背对背信用证通常由中间商申请开上给实际供货商。
10、背对背信用证的使用方式与可转让信用证相似。
11、所不同的是原证开证行并未授权受益人转让,因而也不对新证负责。
12、背对背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是国外的,也可以是国内的。
13、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背对背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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